日前,有深圳市民通过网络平台发帖咨询,想了解2026年深圳市最新的产检假规定。
该市民询问,具体应如何根据怀孕周期安排产检假,例如怀孕满几个月后可以开始休假,以及每次可休假的天数等细节。
针对市民的疑问,深圳市人社局于日前作出回应表示,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条进一步明确了,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深圳市执行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具体产检时间请根据医院建议,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