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3月12日收盘,海圣医疗(920166)报收于29.66元,下跌3.8%,换手率6.01%,成交量1.43万手,成交额4283.32万元。
当日关注点
资金流向
3月1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08.43万元,占总成交额16.54%;游资资金净流出343.88万元,占总成交额8.03%;散户资金净流入155.33万元,占总成交额3.63%。
公司公告汇总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因公司已在北交所上市,拟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并修订公司章程,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预期,公司调整三个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并授权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此外,审议通过制定及修订多项公司治理制度,聘任徐子怡为证券事务代表,并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3月26日,审议事项包括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以及制定和修订多项公司治理制度。其中,《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3月29日15:00至3月30日15:00。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完成发行普通股11,294,118股,发行价格为12.64元/股,募集资金净额为113,438,208.84元,到账时间为2026年2月6日。截至2026年2月28日,募集资金尚未投入使用,存储于专用账户中。由于募投项目建设具有周期性,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滚动使用。该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审议,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1,343.82万元,低于原计划投入的37,042.54万元,因此对各募投项目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其中,麻醉监护急救系列医疗器械项目拟投入由17,390.24万元调至5,100.00万元,研发检测中心项目由13,897.30万元调至4,100.00万元,营销服务基地建设项目由5,755.00万元调至2,143.82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本次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项目正常实施。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3,438,208.84元,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79.74万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549.22万元(不含税),拟全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该事项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获保荐机构中信证券无异议核查意见。
证券事务代表任命公告
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徐子怡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徐子怡女士1999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矿业大学毕业,2024年7月起任公司证券、法务专员,未持有公司股份,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聘任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11,294,118股,注册资本由64,000,000元变更为75,294,118元,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涉及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上市时间及股份限售等内容。修订后的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需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其中包括《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该制度明确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核后由股东会决定,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要求、选聘程序、改聘程序及监督处罚机制。制度强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审议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确保选聘工作的独立性与公正性。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无需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其中包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该制度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的申报、转让原则、禁止转让情形、信息披露及责任处罚等内容作出规定。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的管理。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需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其中包括《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该制度明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方式、召集程序及议事范围,规定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事项等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明确了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经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以及会议记录、保密义务和费用承担等内容。该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无需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其中包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离职后的义务及责任追究机制等内容。制度规定离职人员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移交,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且仍需履行忠实义务和保密义务。相关责任不因离职而免除。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需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其中包括《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关联方和关联关系的界定标准,规范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回避表决机制及信息披露要求。制度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根据交易金额和比例确定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对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与披露作出安排。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制度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需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其中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超募资金、节余资金的使用需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披露。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无需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其中包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该制度对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与格式、程序、事务管理、档案管理、信息保密、财务监督、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旨在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舆情管理制度
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无需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其中包括《舆情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提升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妥善处理可能影响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的舆情信息。制度明确了舆情分类、组织体系、处理原则、报告流程及责任追究等内容,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无需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其中包含《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行为规范,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制度规定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符合条件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并要求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做好登记和报备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相关事务,相关材料需保存不少于10年。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完成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13,438,208.84元,截至2026年2月28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投入,部分资金处于闲置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该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该事项无异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1,343.82万元,低于原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37,042.54万元。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董事会,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其中麻醉监护急救系列医疗器械项目由17,390.24万元调至5,100.00万元,研发检测中心项目由13,897.30万元调至4,100.00万元,营销服务基地建设项目由5,755.00万元调至2,143.82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该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294,118股,发行价为每股12.64元,募集资金总额14,275.77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343.82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麻醉监护急救系列医疗器械升级扩产及自动化项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相关专项说明符合监管规定,如实反映实际情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13,438,208.84元,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549.22万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79.74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上述自筹资金。该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该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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