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江西省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关于推动我市房地产高质量健康发展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显示,推进高品质住宅项目用地出让。完善土地出让与房屋库存去化周期挂钩机制,在商品房用地出让环节,推行“竞品质”“竞方案”土地出让方式,将生态园林设计、清洁能源利用、绿色建材、绿色施工、运维服务等内容纳入高品质住宅项目建设协议书,建设协议书随同土地出让方案一并公告,土地竞得人与住建部门或辖区政府签订建设协议书后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施工建设按建设协议书约定条款进行和落实。
文件还提出,优化容积率计算规则。未开工建设的住宅项目,利用地下空间或建筑首层建设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的公共活动用房不纳入容积率计算。用于满足停车配建最低标准的地上停车空间不纳入容积率计算,地上停车空间应按地上建筑退让用地红线,沿城市界面应进行绿化景观处理。
支持居民换购住房。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加大公积金贷款购房力度,对购买星级绿色建筑或装配式建筑等绿色节能商品住宅的,其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其计算的可贷额度基础上再上浮10%。公积金实行“既提又贷”,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2026年1月1日起继续执行“既提又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