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深入餐饮后厨开展现场检查。赵敏玲 摄

执法人员走进餐饮单位后厨,实地查看储存食材、后厨环境。受访者供图
食品安全是民生之本、安全之基。为坚决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严格落实网络餐饮线上线下同标同质、同步监管的工作准则,靶向整治无证经营、伪造套证、虚假入驻、资质租借等网络餐饮突出乱象,彻底肃清“幽灵外卖”行业顽疾,全方位筑牢辖区食品安全坚固防线、净化餐饮市场经营生态,新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监管职能、聚焦行业痛点,坚持严管严查、以案促治、标本兼治,公开曝光一起伪造、租借餐饮资质,违规开展网络餐饮经营的典型案例,通过常态化以案释法、以案肃规、以案警示,精准打击网络餐饮违法违规行为,强力震慑行业乱象,倒逼网络餐饮经营者压实主体责任、外卖平台落实管控责任,持续规范网络餐饮市场经营秩序。
为切实破解网络餐饮监管难点、消除监管盲区、补齐监管短板,近期,新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扎实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拓展排查覆盖范围,在辖区全域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无死角排查整治工作,精准排查各类餐饮经营隐患,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扎实成效。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聚焦网络餐饮经营全链条、各环节,重点核查餐饮经营主体证照资质、后厨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材采购溯源、食品加工操作规范等关键领域,对线上公示信息与线下经营场景不一致、资质过期失效、经营流程不规范等各类问题逐项排查、登记造册、闭环整改。截至目前,专项行动已累计走访排查线上线下各类餐饮服务单位786家次,深度排查整治餐饮经营全流程隐患,累计排查并闭环整改食品安全隐患、不规范经营问题307项,从源头化解一批潜在性、隐蔽性食品安全风险。
在隐患排查整治基础上,该局始终坚持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严惩不贷的工作原则,秉持刚性执法、精准执法、规范执法理念,对违规事实清晰、违法证据确凿、情节性质恶劣的餐饮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启动立案查处程序,坚决杜绝宽松软、走过场等监管问题。截至目前,专项行动已对9家存在资质造假、租借资质、虚假入驻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餐饮经营主体依法立案查处,以实打实的执法力度、硬碰硬的整治举措,严厉打击网络餐饮违法违规风气,有效遏制行业乱象蔓延态势,切实维护餐饮市场公平公正的经营环境。
随着外卖行业快速发展、市场规模持续提质扩容,网络餐饮消费已成为群众日常就餐的重要选择,但行业高速发展的背后,部分不法经营者受利益驱动,蓄意规避常态化监管、钻取监管漏洞,各类隐蔽化、变异化违法经营问题屡禁不止。部分经营者通过一址多照、资质租借、证照伪造、挂靠入驻等方式,搭建隐蔽性极强的“线上黑后厨”,线上公示合规资质、线下违规经营,刻意逃避平台审核与部门监管,形成监管盲区和治理难点。此类违规经营主体普遍存在食材采购溯源机制缺失、后厨经营环境“脏乱差”、食品卫生管控不到位、从业人员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潜藏重大食品安全隐患。
这类隐蔽性违法经营行为,不仅严重违反食品安全经营准则和市场监管相关规定,破坏网络餐饮行业公平竞争的经营秩序,更直接威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损害群众切身合法权益,是网络餐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阻碍。针对这一行业顽疾,新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保持高压执法态势,常态化开展靶向整治、精准治乱,持续深化行刑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线索互通、联合处置,凝聚监管执法合力,通过精准亮剑、重拳治弊,全方位织密织牢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防护网,持续挤压违法违规经营生存空间,引导辖区网络餐饮经营主体规范经营、诚信经营,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推动辖区网络餐饮行业规范化、法治化发展。
■典型案例通报
水台镇一餐饮店伪造证照经营外卖
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
新兴县水台镇某餐饮店伪造、租借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违规开展网络餐饮经营。该案是辖区内整治“线上黑厨房”“幽灵外卖”的代表性案件。
2026年5月18日,新兴县水台镇人民政府日常巡查中发现重要线索,辖区一网络餐饮店铺存在“一址多照”异常问题,初步核查确认该店铺涉嫌使用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开展线上经营。5月19日,新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核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查获多张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其中涉嫌伪造证照共计6张,为查清事实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从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具备合法餐饮经营资质,却于5月14日、5月16日以“某某烧烤”名义在外卖平台接单经营,实际开展网络餐饮服务。同时,当事人存在租借他人正规证照入驻外卖平台的违规行为,试图通过虚假资质伪装成合规店铺,规避平台审核与部门监管。
经认定,当事人多项行为涉嫌违法:(一)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二)租借他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外卖平台注册经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及《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三)持有涉嫌伪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及《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因其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新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于6月26日将该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办,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该案充分暴露了网络餐饮领域部分不法经营者投机取巧、铤而走险的违法心态。此类“幽灵外卖”店铺无合法资质、无规范经营场地、无标准卫生条件,隐蔽性极强、危害性极大,不仅严重破坏网络餐饮行业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挤压合规经营商家的生存空间,更直接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损害群众合法消费权益。
对此,新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郑重提醒,各类餐饮服务经营者务必严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需严格落实入网商户资质审核主体责任,全面核验商户证照真实性、有效性,从源头阻断无证、套证、伪造证照商户入网经营。
同时,该局呼吁广大消费者提高食品安全防范意识,网络订餐时主动核查商家公示的资质信息,如发现无证经营、证照不符、虚假店铺等违法线索,可通过12315、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举报反馈。下一步,新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保持监管高压态势,纵深推进行刑衔接机制建设,常态化整治网络餐饮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梁晓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