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2日是第十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现如今,在北京的大街小巷,到处都能看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身影。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遇到没有施划非机动车道的路面,应在车行道右侧行驶,不得在人行便道上行驶,更不能违规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或横穿机动车道。因为电动自行车体量小,骑行人无防撞保护装置,一旦进入机动车道与机动车发生碰撞,受伤的肯定是骑行人。
记者:梅元龙
素材来源: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新华社音视频部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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