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昆明市民汪先生向开屏新闻反映,称其与朋友二人向位于新螺蛳湾附近的昆明盛昱龙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缴纳了2.98万元,学习网络直播带货课程。因不满教学质量,他们提出部分退费遭到拒绝,所以联系媒体寻求帮助。12月20日,开屏新闻记者前往该公司实地探访了解情况。
报料人:
课程未能达到此前承诺
汪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电商直播特训营合同报名协议》。协议显示,他们参加的是该公司第16期《电商直播特训营》课程,将接受系统化、专业化、职业化的互联网电商直播专业技能学习和现场实操训练。协议还规定,学员参加课程服务后,中途未经公司允许不得换人。

受访者供图
汪先生介绍,他们二人缴纳2.98万元学费后,发现课程实际情况与预期差距较大,未能达到培训机构此前的承诺。“对方说包教、包会、包回本,还会亲自带,但现在话术、起号、开播这些核心技能,我们都没掌握。”他表示,课程中的实操环节严重不足,仅在理论课上简单接触了键盘操作,并未真正参与起号、直播等实操,短视频和AI相关课程也未学到核心内容。“原本说有10天的理论加实操课,现在只上了一部分,关键的实操内容一直没开展。”
公司方3天后回复:
不予退费
针对报料人的说法,昆明盛昱龙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公司课程体系明确,包含3天理论课、7天实操课、1个月线下陪跑及1年免费复训,内容涵盖主播、运营、短视频、AI功能应用等,且所有课程与服务内容均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学员已签字确认,公司不存在违约行为。
据了解,双方的核心分歧主要集中于以下几点:
一是对“实操”的定义认知不同——培训机构认为模拟演练、观摩直播、课后练习均属实操范畴,需学员自行准备账号配合;学员则主张实操应是“手把手带播、直接上手运营账号”。
二是课程进度认知存在差异——培训机构表示课程需循序渐进,核心实操集中在后续1个月的陪跑阶段;学员则认为已过部分课程周期,仍未接触核心实操内容。
当天,报料人提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愿意扣除不超过30%的费用,要求机构退还70%学费。双方协商时,机构以需与未到场股东沟通为由,提出后续将组织学员及第三方协调者进一步协商确定退费方案,并明确3天内给出答复。12月22日,记者联系该公司上述负责人时,对方明确表示:“我们几位负责人已达成一致意见,他们的诉求不合理,不退费。”
律师:
能证明宣传与合同差距明显,
消费者有权退费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夏义表示,若机构宣传“包教包会包回本”,已涉嫌夸大和误导,可能违反《广告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真实宣传的义务。消费者只要能证明宣传内容与实际合同履行存在明显差距,即可能构成违约或欺诈,有权要求退费。课程若未进入承诺的“核心实操”阶段,且双方对“实操”标准无量化约定,司法实践中通常采信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机构不能仅以“已上部分理论课”为由拒绝退费。
司法实践普遍采用“已消耗课时+合理成本”后退还剩余费用的原则。如消费者主动愿扣30%费用,要求退70%,已属让步;在机构无法举证已产生对等成本的情况下,法院往往支持70%甚至更高比例的退费请求。若机构合同中有“概不退费”或“开课后一律不退”等格式条款,因排除了消费者主要权利,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消费者提出退费请求。
但律师也指出,若机构已按合同全面、按时、保质提供服务,且消费者无证据证明质量存在问题,仅因“自身原因”或“主观不满意”要求退费,法院可能不予支持。此外,如果消费者已签署明确具体的“风险告知”及“业绩不确定”条款,且机构未作收益保证,则可能减轻或免除机构的退费责任。

开屏新闻记者 张勇
一审 何晓宇
责任编辑 易科彦
责任校对 刘自学
主编 严云
终审 编委 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