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综合竞争力第一梯队:包括广东、浙江、江苏、山东、四川、北京、云南、湖南、河南及湖北。与上一年度相比,成员构成变动较小,仅北京由第二梯队升至第一梯队。不同区域优势不同:浙江、广东、北京三省域为 “全优”,山东属于现实—潜在“双优”,云南、湖南属现实—环境“双优”,四川属于现实“单优”,河南为潜在“单优”型。
现实竞争力第一梯队:广东、四川、山东、江苏、云南、浙江、江西、湖南、安徽、北京。与上一年度相比,梯队成员变动较小,仅北京由上一年的第二梯队晋升至第一梯队。广东、四川、山东、江苏、云南和江西六省域为“双优”型,湖南、浙江、北京属于供给“单优”,安徽为需求“单优”。
潜在竞争力第一梯队:广东、北京、甘肃、新疆、内蒙古、山东、辽宁、浙江、吉林、河南。与上一年度相比,甘肃、新疆、内蒙古、辽宁和吉林由第三梯队晋升至本梯队,河南由第二梯队晋升至本梯队。新疆属均衡“双优”型;广东、北京、浙江、山东 4 省域属供给潜力“单优”。甘肃、内蒙古、辽宁、吉林、河南 5 省域属需求潜力“单优”。
发展环境竞争力第一梯队:广东、浙江、江苏、湖南、海南、福建、广西、新疆、北京及云南。与上一年度相比,新疆由第二梯队升至本梯队。海南、广西自然—政策“双优”,广东、浙江自然—社会“双优”,江苏、湖南社会—政策“双优”,北京社会经济“单优”,福建、云南自然环境“单优”,新疆政策环境“单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