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促进市民文明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决定自2026年1月2日零时起正式启用在长垣市辖区设置的1台移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长垣辖区范围内的路口、路段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移动执法取证设备抓拍以下交通违法行为:
1、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2、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3、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行驶。
4、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5、违法禁令标志指示。
6、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7、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特此公告
长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2月25日
来源:长垣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