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运城监管分局发布了罚单,剑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不真实、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贷款被挪用。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运城监管分局责令其改正,并处以50万元罚款。
此外,时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副行长高永明,被警告处罚;时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行长助理程致远,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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