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记者 吴倩 通讯员 杨潜
未成年人买电影票可以半价吗?电影里的镜头会不会吓到小朋友?……不少家长带孩子到电影院观影时会有这些疑问。
“未成年人观影,不仅是简单的娱乐消费,更是精神文化滋养。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但在实际运营中,部分影院存在优惠政策宣传不清晰、不适宜内容提示不到位、对未成年人观影引导不细致等问题。”11月18日,郑州市管城区检察院未检部门主要负责人王芳向河南法治报记者介绍,该院和管城区委宣传部、管城区文旅体局携手辖区9家影院,围绕这些问题,开展座谈释法、专项整治、常态督导活动,精准回应社会关切,让未成年人观影权益落地。
“有影院曾因未明确标注未成年人优惠政策,被家长投诉。部分影片中有暴力镜头,未及时提示,让低龄儿童产生心理不适。”在专题座谈会上,管城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相关负责人杨潜以案释法,将生硬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影院运营指南。
管城区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从文化育人的角度出发,动情地说:“影院是孩子接触多元文化的重要窗口,每一项规范服务、每一次内容把关,都是在为他们的成长添砖加瓦。”
管城区文旅体局相关负责人则针对影院经营者提出的“优惠政策如何精准落地”“不适宜内容如何界定”等实操问题,逐一进行政策拆解和专业指导。
9家影院经营者纷纷表示,此次座谈让他们深受触动,日常运营中的困惑有了答案。
该院还向管城区文旅体局发送了商洽函,就优惠政策细化、内容审核标准、长效监管机制等关键问题交换专业意见,形成监管合力。
纸上承诺需靠行动兑现。座谈后,相关部门组织人员直奔各影院开展检查。“现在售票窗口一眼就能看到未成年人优惠提示,工作人员还会主动询问孩子年龄,推荐合适的影片,很贴心!”一名带孩子观影的家长称赞道。
截至目前,该院辖区9家影院均已完成全面整改,从“被动合规”转变为“主动守护”。
为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落地见效,该院牵头,管城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到影院走访。工作人员询问优惠政策执行细节,倾听家长意见建议,叮嘱影院经营者将专业规范的服务内化为日常习惯,让每一名小观众都能在光影中感受美好、获得滋养。
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将建立“宣传引导+执法监管+行业自律”的常态化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让更多人知晓政策、享受权益,凝聚起全社会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的强大合力。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四条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儿童之家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社区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植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国家鼓励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等公共场馆开设未成年人专场,为未成年人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国家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部队等开发自身教育资源,设立未成年人开放日,为未成年人主题教育、社会实践、职业体验等提供支持。
国家鼓励科研机构和科技类社会组织对未成年人开展科学普及活动。
编辑: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