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合肥市修订出台《合肥市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聚焦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关键环节,推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优化升级。
有序扩大范围,增强资源统筹
以财政科学管理试点为契机,探索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办一级企业按规定纳入收益上交范围,产权转让、清算收入适用范围延伸至非一级重点监管企业,进一步强化了政府性资源统筹力度,预算制度的完整性和覆盖面有效提升。
优化收支结构,聚焦支持方向
根据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将利润收入收取类别科学调整为“商业类、公益公用类、文化类”,并健全动态调整机制。优化支出结构,主要用于支持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资本金注入,同时要求企业及时确认权益、做实资本,确保国有资本权益保障落实到位。
创新管理机制,提升调控效能
建立特别收益收缴机制,对特定国有独资(全资)企业实施定向调节,增强了收益统筹的灵活性和调控力。实行大额利润预交机制,对当年申报利润收入超2000万元的企业按50%比例预交,有效保障了财政收入平稳入库,增强了预算执行的可预期性。
强化绩效导向,凸显资金效益
积极探索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整体绩效评价,从预算收入可持续性、支出结构合理性和产出效果等多维度进行综合评价,强化绩效结果的运用,推动预算管理从“重分配”向“重效益”转变,全面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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