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活动效能,现将“马年迎新·乐购长春”相关消费券活动规则变更通知如下。
一、家电数码产品消费券活动变更
(一)线上电商活动规则调整
1.活动时间:不区分第一期活动、第二期活动,活动时间为2月14日10:00至2026年3月31日24:00。
2.消费券有效期:整个活动期间,消费者每天限领一张,当天有效,当日补贴资格未使用,次日可重复领取,活动期间每个用户可核销5张消费券,每日核销时间为0:00-24:00。
(二)线下实体活动规则调整
1.活动时间:第二期活动时间为2026年3月6日9:00-2026年3月31日22:00。
2.消费券有效期:自第二期活动开始,消费券有效时间调整为当天有效,领券未使用当日22:00过期失效,次日可重复领取。
3.消费券领取时间:每日领券时间为9:00。先到先得,领完为止。
4.消费券核销时间:每日核销时间为9:00-22:00。
5.消费券使用上限:单用户活动期间可以领取并使用5张消费券,第一期领取后已经使用2张消费券的消费者,第二期活动期间仍可参与领取并使用5张。(使用达限后仍可领取但无法再次核销。)
二、成品油消费券活动变更
(一)活动时间
第二期活动时间为2026年3月6日14:00至2026年3月31日24:00。
(二)核销时间
3月6日核销时间为14:00至24:00
其余活动日期核销时间为每日0:00-24:00。
长春市商务局
2026年3月3日
◆来源:吉林省商务厅、长春商务
编辑:孙懿辞
初审:梁爽
复审:曹光宇
终审:臧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