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逃避环保监管,河南一公司污水站主管陈某亲自或安排工人将连接污水排放口处的连接管拔出,放在干净的水里降低监测数值,干扰自动监测设施。同时该公司环保部部长王某明知该方法违反国家规定,仍同意使用该方法逃避环保部门监测,排放污染物。

相关刑事判决书。图/中国裁判文书网
近日,九派新闻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公开该案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陈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王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河南某有限公司是2024年郑州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2024年4月份以来,被告人陈某作为公司污水站主管,在某公司污水站处置间的环保在线监测设备“TOD、氨氮、总磷、总氮”数据出现异常时,亲自或安排工人将该设备连接污水排放口处的连接管拔出,放在干净的水里降低监测数值,干扰自动监测设施。
被告人王某为公司环保部部长,明知该方法违反国家规定,仍同意陈某等人使用该方法逃避环保部门监测,排放污染物。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王某作为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污染物,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且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在共同犯罪中,上列二名被告人犯罪作用相当,本院不再区分主从犯。考虑到被告人陈某在本案中系自首,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被告人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根据二被告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据此,郑州铁路运输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陈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王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九派新闻记者 李恺
编辑 王佳箐 任卓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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