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片来源:摄图网
本文为《方圆》杂志原创稿件
安徽省巢湖市的一间居民房内
37岁的男子李康正坐在电脑前
屏幕上买家们的咨询一条条弹出来
语气急切,用词隐晦
李康对外称是做“暖宝宝贴”生意的
实际上卖的却是
添加了违禁成分的“三无”壮阳药
李康不是第一次做这门生意了
还曾因此获刑
如今他尚在缓刑考验期内
还背着一道法院判决的“禁止令”
李康以为自己足够小心谨慎
可当检察官敲响他房门的那一刻
他才意识到那些谎言早已被识破
一份被忽视的“禁止令”
按照法律规定,在判决生效后,李康应前往司法局的社区矫正机构报到,要在巢湖市接受为期三年的社区矫正。然而,这道禁止令在执行阶段却遭遇了阻碍。
根据相关规定,社区矫正机构发现社区矫正对象被判决禁止令的,应向社区矫正对象宣告禁止令的明确内容、定期报告遵守禁止令情况和违反禁止令的法律后果、定期开展实地查访。可在实际执行中,禁止令作为一种非刑罚处罚的措施往往容易被忽视。
李康去巢湖市社区矫正机构报到后,每天早晚都要打卡,定期参加教育学习、报告遵纪守法等情况,却从未提及禁止令的限制。而巢湖市社区矫正机构也未对判决书中有关禁止令的内容进行重点登记、管理和回访。监管隐患,就此埋下了。
彼时的李康,找不到什么赚钱的工作,加上总能收到老主顾们热烈的“买货”恳求,于是就想回归“老本行”。李康以为,他只要偷偷摸摸在线上进行交易,缓刑期间不被抓现行,就不会出什么大事。于是,他开始暗中从非法途径进货,专门注册了一个微信小号用于卖货和发展客户,重新开启了卖壮阳药的生意。
大数据“报警”了
可李康的生意局面打开没多久,一条来自合肥市检察院的大数据预警就打破了他的美梦。
2025年2月,合肥市检察院在全市开展禁止令执行专门巡回检察。通过对禁止令判决登记数据和企业注册登记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发现了李康名下竟然有一家注册企业,经营范围包括食品、药品和保健品等禁止令中明令禁止的项目。合肥市检察院立刻将李康违反禁止令的线索移交给了巢湖市检察院开展法律监督。
收到线索后,办案检察官方小敏立刻前往社区矫正中心调取了李康的档案材料。翻看下来,他的心一点点往下沉。档案显示:李康在社区矫正期间两次违反外出报告规定,被训诫;入矫前,还因嫖娼被行政拘留了4日。自始至终,看不出半点认罪悔罪的样子。
更让方小敏皱眉的是,李康的档案里关于禁止令的情况填录不全,因此工作人员并未对他的禁止令执行情况进行监管。而那家注册企业,就是李康之前销售违禁保健品时注册的网店。按照禁止令,这家店早该依法注销,可因社区矫正机构未将禁止令信息完整登记,市场监督管理局也毫不知情。信息不通,就等于给了李康可乘之机。
为了进一步监督李康的禁止令执行情况,检察机关联合相关部门就禁止令执行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一走进李康的家中,方小敏就嗅到了一丝不对劲。在此之前,李康说他经济条件一般,无力缴纳罚金,所以法院判罚的22.2万元罚金至今还未执行到位。但李康家装修得很好,生活看起来也很富足,桌子上还摆着一串车钥匙,一点也不像“无力承担罚金”的样子。
方小敏问起李康:“平日里都在干什么?找到工作没有?”面对这么简单的问题,李康却支吾起来,说:“我平时没干什么工作,就卖点暖宝宝贴补家用。”
可环顾李康家中,方小敏并没有看到任何货架和纸箱,一点也不像做生意的样子。“那你平日里怎么发货,微信卖还是开了网店,让我看看。”方小敏问。
李康称他平时都是在微信上接单、卖货,他的进货商会直接帮他发快递,只有少数的快递会通过他发货。而在他出示的最近发货记录里,方小敏发现收件地址遍布全国,快递备注里频繁出现“绿水宝”“特效”“黄金玛卡”等隐晦的词语——这些都是违法壮阳药的代称。
眼看行迹要败露,李康试图替自己辩解,但方小敏没有给他喘息的机会,一边建议公安机关把李康带回去做进一步调查,一边让公安机关梳理出李康近期所发的快递,联合110指挥中心紧急追踪物流轨迹。万幸的是,系统显示还有3单包裹正在派送中,尚未送达客户手中。
当天下午,民警赶往快递站点开箱查验。包裹里面,并没有李康声称的“暖宝宝贴”,而是一板板产自印度、使用说明均为英文的片剂,片剂外包装上也用英文标注着“禁止在境外销售使用”。经专业检测,这些产品全部非法添加西地那非、他达拉非等违禁成分。
违反禁止令被收监
2025年5月27日,针对李康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禁止令的情况,巢湖市检察院依法向社区矫正机构提出对李康撤销缓刑的检察意见。同时,针对社区矫正机构存在的禁止令执行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巢湖市检察院也提出了书面监督意见。
同年6月17日,南京市秦淮区法院裁定李康因违反禁止令,情节严重,依法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对其收监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合肥市检察院在为期一个月的禁止令执行情况专门巡回检察中,不仅发现了李康的违反禁止令线索,还发现了禁止令执行中存在的四类共性问题:一是人员信息掌握不全面,部分社区矫正机构不知道社区矫正对象被判处禁止令,且对禁止令相关信息登记不全面。二是监管措施执行不到位,未向社区矫正对象宣告被禁止的事项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矫正方案与普通矫正对象的方案雷同,未将禁止令的内容纳入方案,且未在走访、谈话、教育、考核、思想汇报等监管措施中落实禁止令执行情况。三是社区矫正机构与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之间存在信息壁垒,协调联动机制存在短板。四是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禁止令执行不重视,执行能力水平有待提高。
针对发现的这四类问题,合肥市检察机关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检察建议书1份,移交违反从业禁止的线索1份,多名社区矫正对象因名下关联企业违反禁止令,已被注销登记并受到警告处罚。此外,合肥市检察院也就规范禁止令执行工作向合肥市司法局制发了检察建议,并得到了司法局的整改回复。
2025年10月,为规范禁止令执行,合肥市检察院推动合肥市司法局联合合肥市中级法院、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肥市应急管理局等7家单位会签《关于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禁止令执行协作机制的意见》,在安徽省率先建立禁止令执行共治机制,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对象禁止令的执行与监督,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秩序。
在办案检察官看来,这起案件的意义不止于个案——它不仅为禁止令规范执行与实质化审查提供了可参考的样本,更是做实“检护民生”、主动将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和社会治理延伸的生动检察实践。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本文有删减,更多内容请关注《方圆》4月下期)
本文杂志原标题:《禁止令“空转”之后》
编辑丨黄莎 肖玲燕 设计丨刘岩
记者丨涂思敏
通讯员丨王永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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