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上午,广州市召开《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系列配套文件新闻发布会,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巡视员黄成军介绍了广州商品住房“卖旧买新”专项补贴的申领条件、补贴标准、申领流程、发放计划等情况。

(一)申领条件。
申领人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自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完成合同网签。二是在新建商品住宅网签当日的前后1年内,完成个人名下本市二手住宅的转移登记。即是说,既支持“先卖后买”,也支持“先买后卖”。三是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申请了按揭贷款并完成抵押登记。需要说明的是,专项补贴实施对象为居民个人,即出售的二手住宅权属人为申领人本人(含本人为共有产权人的情形),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也为申领人本人(含本人为共有产权人的情形)。
(二)补贴标准。
居民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贷款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的,按发放贷款总额的1%给予补贴;贷款总额达到或超过300万元,按每套新建商品住宅3万元的最高限额给予补贴。1套新建商品住宅只给予1次补贴。按照税务法律法规规定,补贴资金需要代扣缴个人所得税。
(三)申领流程。
分为四个环节:一是线上申请,申请人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进入“卖旧买新”专区,实名认证并填报申请材料,包括身份信息、联系方式、本人银行账号、已售二手住宅的房产证号、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网签合同号、抵押登记字号和债权数额等。
二是资格审核,每季度前5个工作日内,由我局完成上季度申请人资格审核。
三是确定名单。完成资格审核后,通过审核人数未超过该批次发放名额的,所有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均纳入补贴发放名单;通过审核人数超过该批次发放名额的,通过摇号确定补贴发放名单,摇号过程由公证机构依法公证。补贴发放名单在每季度前10个工作日内,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卖旧买新”专区进行公示,申请人可登录查询结果,未摇中者自动进入下一批次参与申领。
四是核发补贴。补贴发放名单确定的次月底前,我局将代扣缴个人所得税后的补贴发放至申请人系统填报上传的银行账户上。
(四)发放计划。
考虑到“先卖后买”或者“先买后卖”都需要一定时间,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自2026年6月至2027年12月共发放7批次,第一至第六批次每批次发放1000个名额,当季度提出申请的时间截止到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末日24时。第七批次结合结转额度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发放名额,补贴资金用完即止。
文、图 | 记者 陈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