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器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82,5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资金,单个理财产品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已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锦御二街证券营业部签署《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将规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使用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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