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脑油流通环节或全面征收消费税
[导语]自2026年1月日起,石脑油流通环节将全面征收消费税,企业加工成本将明显提升。
石脑油流通环节全面征收消费税 企业生产成本提升
根据卓创资讯了解,自2026年1月1日起,石脑油内供、互供以及定点直供环节,将全面征收消费税。其中,作为生产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消费税按照先征后返政策执行,此项变动将大幅度提升集团内部、互供以及定点直供企业化工原料交易的成本。
石脑油的流通方式可划分为两类:第一,炼厂存在原料缺口,或自产的石脑油自用后仍有余量,集团内部可内供或互供,另外石脑油存在定点直供,即点对点供应;第二,石脑油在市场流通。另外一部分石脑油为炼厂自产自用,不在市场流通。
从征税政策的角度考虑,企业自产自用的石脑油,以及互供、直供、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产品的定点直供石脑油,均不征收消费税,交易的价格参考中石油、中石化的石脑油月度互供价,价格形成逻辑根据国际石脑油价格计算所得。
以中石化石脑油结算价格为例,12月中石化石脑油结算价格为4230元/吨,政策调整后,内供、互供及定点直供石脑油价格将涨至7000元/吨左右。通过申报,企业可申请退还已缴纳的消费税2105.2元,增值税或可做部分抵扣,但仍大幅增加了企业的资金压力,并提高了装置运行成本。以集团内部个别企业为例,每月接收互供石脑油约在5万吨,当月资金成本将增加1.38亿元左右,退税时效在3-4个月,资金压力陡增。
2025年,预计中国石脑油产量将超过1.9亿吨(不包括重整装置产出的抽余油、拔头油),而市场流通量仅在450-500万吨(不包括煤制石脑油)。由此可见,国内炼厂产出的石脑油大多自产自用或用于集团互供、定点直供。根据卓创资讯获悉,2025年国内炼厂内供、互供及定点直供的石脑油约在3500万吨,政策调整后,此部分石脑油,将征收消费税。
内供、互供以及定点直供石脑油或减少 社会需求及进口或增加
石脑油内供、互供、定点直供成本增加后,卓创资讯预计,企业为减少运行成本,降低资金压力,并实现利润最大化,保证企业良性发展,预计将采取以下几点策略:
第一,提升企业自身石脑油收率。近年来中国石脑油延续供不应求的格局,且供需差呈扩大的局面,为了实施“减油增化”政策,企业加大了加氢裂化等装置的投资力度,积极利用二次装置去优化装置生产运行参数,提高轻重石脑油等高附加值产品收率。2025年,中国石脑油的平均收率已超26%,未来石脑油收率将进一步提升。
第二,增加石脑油社会外采或进口。2025年中国约有450-500万吨的石脑油流通,且价格受原油消息面、供需面、市场心态以及相关产品价格等多驱动因素影响,2025年12月山东地炼直馏石脑油均价收在6690元/吨,价格存在优势,不过由于市场流通的石脑油存在供应稳定性存疑、指标差异等因素,符合企业外采要求的货源或相对有限。中国石脑油进口受配额制限制,仅部分企业可操作进口,且在地缘政治局势不明朗的情况下,进口仅可作为国内原料补充,未来虽有增加的可能但幅度有限。
第三.丰富蒸汽裂解装置原料结构。蒸汽裂解装置原料结构多元化,国内乙烯原料来源逐步形成石脑油、煤炭、甲醇、轻烃多路径共同发展的局面。未来企业加工石脑油的成本提升,其他原料占比或有上涨的可能。
综上所述,企业除提升石脑油收率以外,内部互供、定点直供仍是最优选,但前期申报退税流程或相对繁琐,且资金成本压力较大。不过,企业蒸汽裂解、连续重整装置加工成本上涨,或将带动下游产品价格,亦给予石脑油市场价格一定推动。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