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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依据
2022年,我市出台《关于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的通知》(厦公积金管〔2022〕2号),累计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预售)首付款6431笔,提取金额8.78亿元,切实减轻职工购房压力。为持续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支持职工住房消费,进一步将现售商品住房和再交易住房纳入优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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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
持续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充分发挥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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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进展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我市优化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现售商品住房和再交易住房购房首付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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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期限
政策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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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缴存人及其配偶可申请通过直付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我市现售商品住房或再交易住房首付款。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依申请冻结申请人公积金账户内待支付首付款资金,在确认现售商品住房完成合同备案或再交易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立即将冻结资金转入约定的卖方收款账户。
原先购房职工需先自筹资金付清首付款,待房屋交易完成后再提供备案后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提取住房公积金。优化后,购房职工只要提交有效购房合同,即可申请冻结公积金账户资金用于支付首付款,有效缓解职工垫付购房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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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一)购房提取金额为截至申请时购房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本次购房实际支付的总价款,其中申请住房贷款的,提取总额不超过首付款。购房职工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的,不能再以购买本套房产名义申办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二)同一套住房在12个月内交易两次(含)以上的,只能申请一次购房提取,后续产权人申请购房提取应与该套住房上次的购房提取日期间隔满12个月。
(三)缴存人与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他人共同购买再交易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持有该房屋不动产权证满6个月,已办理住房贷款的除外。
(四)在提取资金冻结期间,若因其他债务纠纷等原因引起相关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司法冻结、扣划,或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人员直付首付款业务自动解除,解冻原申请提取的资金,相关人员须自筹资金补齐首付款,其他人员直付首付款业务不受影响。
例:李某与其父亲共同购买再交易住房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在提取资金冻结期间,李某因债务纠纷导致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司法冻结、扣划,则李某的直付首付款业务自动解除,李某须自筹资金补齐首付款,但其父亲的直付首付款业务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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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诠释
冻结购房职工公积金账户申请提取的资金:申请人公积金账户内的待支付首付款资金被暂时停止使用,公积金的缴存仍可正常进行,账户内的其余资金可按规定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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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机构及联系电话
联系机构: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