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意味着婚姻关系的终结,也意味着对共同生活的“清算”——主要包括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这是两套独立但又相互影响的规则,理解其核心原则,有助于理性、平稳地处理。
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不看父母谁“想要”更多,而看谁抚养“对孩子更好”。
1. 抚养权归属:
◦ 不满两周岁: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
◦ 两周岁以上:综合考量父母抚养能力、条件、孩子意愿(8周岁以上应听取)等因素,判归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
◦ 可轮流或共同抚养:在条件相当且协商一致时,也可采用。
2. 抚养费:
◦ 支付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
◦ 计算标准:一般为支付方月总收入的20%-30%(抚养一个子女)。有固定收入可依此比例,无固定收入参考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
3. 探望权:
◦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具体方式、时间可由双方协议。

离婚时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需与“个人财产”区分。
1. 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的除外)等。
2. 如何分割?
◦ 一般原则: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房屋分割:情况复杂,需考虑出资、登记、还贷、产权等因素,可能判决房屋归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 债务清偿:需区分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
在司法实践中,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并非完全割裂:
综上,处理离婚时的孩子与财产问题,核心在于协商与证据。优先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高效且痛苦少。若协商不成,需准备充分证据(关于财产来源、孩子抚养情况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理性、依法处理,才能更好地开启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