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日报讯(全媒体记者付小芳 报道)近日,记者从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作用,进一步丰富住房公积金使用场景,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结合地域实际,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涵盖贷款、提取、缴存、服务四大维度的15条惠民新政。新政试行两年,即2026年2月9日至2028年2月8日。
此次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力度大、覆盖面广。其中,最受关注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大幅提升,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首次及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均不受账户余额倍数的限制,贷款偿还年龄上限统一延长至68周岁。
针对多子女家庭、引进人才等重点群体,政策给予专项倾斜。对此类群体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将在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再上浮30%。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享受首套房贷款利率,有效减轻购房者的压力。
政策大力支持“又提又贷”。在减轻还款压力方面,缴存人可全额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自住住房首付款等购房款或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支持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按月对冲”商业性住房贷款。购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效期限由购建房可申请之日起2年内延长至5年内。贷款审批流程得到进一步优化,全面推行“组合贷款”“贴息贷款”“顺位抵押”“带押过户”业务。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次日即可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次新政明确将非全日制就业、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加大对租房提取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和城镇住房困难等群体租房,将提取公积金支付租房租金标准由每月1500元提高至2000元。此外,缴存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适老化改造、契税、物业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甚至租赁、购买车库(位)等多项民生支出。缴存人家庭因成员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大病重病等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应急。
在区域协同方面,新政优化了购房认定标准,并着力推动兵地住房公积金业务协同互认,通过“跨省通办”平台实现退休提取、离职提取、贷款提前还本及结清、“按月对冲”还贷等多项住房公积金业务“兵地联办”,提升服务便捷度。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业务科科长李东表示,此次改革是对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功能的全面升级,通过“提额度、降门槛、扩范围、优服务”的组合拳,让公积金政策更具温度、更接地气。其中,允许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及租赁或购买车库(位)的举措,为全疆地州中率先推行。未来,我们将持续优化业务流程,提升服务质效,让更多缴存职工共享制度红利,为全州安居宜居事业注入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