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今日印发《上海市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提升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审评效能。对具有明显临床价值、创新性强的第二类医疗器械,鼓励申请适用创新特别审查程序,优先注册检验、技术审评和注册体系核查;属于全国首个或符合优先审批条件的医疗器械参照实施。完善咨询路径,优化注册申报事前辅导和事中服务机制,提高申报资料质量、缩短补正时间,第二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平均周期压缩至六个月内。立卷审查中提出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分类界定在两周内完成。对符合条件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变更注册和延续注册实施联合办理,探索优化注册收费机制。对已上市的进口和外省市转入我市生产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化注册资料申报要求和生产现场核查程序,鼓励批量转产,实施集中审评、合并或减免现场核查;符合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评。
来源:金融界AI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