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九:漯河某公司申请执行漯河某置业公司案
加大民营企业合法债权执行力度,确保民营企业及时收回账款

基本案情
漯河某置业公司陆续从漯河某政策性银行贷款1.4亿余元,因陷入经营困难,贷款到期后未偿还。漯河某政策性银行分别诉至三家法院请求漯河某置业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后将生效判决确定的债权整体转让给漯河某公司。漯河某公司分别向法院申请执行,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3案提级合并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漯河某置业公司名下不动产某公寓大厦两次流拍,后漯河某公司申请以二拍保留价以物抵债。该受偿的漯河某公寓大厦位于著名商业区,原房屋使用人为7家租户,其中两家为总计276间客房的大型酒店,因与转租人合同未到期、疫情冲击致使经营困难等原因,部分租户不愿搬离,造成执行难度大。
执行情况
为实现公寓大厦的顺利交付,执行团队向大厦原商户宣读通知、说明政策,给予腾房期限,依法保障租户应有权益,后又对拒不按期腾房的租户进行预处罚告知,确保执行程序顺利推进。在部分商户拒不搬离的情况下,2023年3月30日,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调成立由法院、公安、电力等部门组成的执行工作专班,组织干警46人、出动警车6辆,实施强制腾退活动,并邀请驻漯省人大代表及数位群众代表到场见证执行,最终三户租户选择与新产权人重新签订合同,四户租户选择自行腾退搬迁,价值1亿元的不动产现场顺利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案件圆满执结。
典型意义
本案是漯河法院加大民营企业合法债权执行力度,确保民营企业及时收回账款的典型案例。本案标的额大,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范围广,为统筹被执行人财产处置,加大执行强制力度,漯河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3案合并执行,并组成执行工作专班强制腾退房产,依法及时兑现了民营企业的胜诉权益,展示了漯河法院加大强制执行工作力度、依法及时保障民营企业胜诉权益的决心和力度。
案例十:河南某资产公司申请执行漯河某民营企业案
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尽可能减轻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基本案情
漯河某知名民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替他人贷款担保,被某银行诉至法院,法院生效判决确认漯河某民营企业偿还某银行2000余万元。2023年,某银行将胜诉债权整体转让给河南某资产公司。2024年,经河南某资产公司申请,案件恢复执行,执行过程中系统自动发起并冻结了漯河某民营企业账户。后该民营企业以账户系基本户且为企业唯一正常使用银行账户,冻结后严重影响生产经营为由,两次向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解除对该账户冻结措施的申请。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后,依法裁定解除了对该民营企业名下账户超出现有资金以外部分的冻结措施。申请执行人河南某资产公司因未获全部清偿,不同意解封账户,提出执行异议。
执行情况
在河南某资产公司提出执行异议后,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依法维持了解封裁定,以“活封”方式允许漯河某民营企业正常使用银行账户维持基本运转。同时秉持“一次有效执行理念”,在审查后又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并于2024年8月30日通过协调债权转让实现债务化解,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本案是漯河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最大限度减少执行措施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的典型案例。本案因历史遗留问题产生,时间久远,由此产生的高额利息造成民营企业经营的沉重负担。执行干警准确把握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实质,严格规范公正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回应处理当事人正当合理诉求,最大限度减少了对被执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同时,本案依法妥善解决,帮助本地知名企业甩掉历史包袱、轻装上阵,进一步激发了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活力,保障了上万名员工和村民的正常生产生活,是贯彻能动履职理念、司法助企为民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