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促进服务业提质增效和消费提振扩容联动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撬动优质供给和潜力需求:
(一)丰富个人消费金融服务。围绕假日经济、夜间经济、怀旧经济、二次元经济等场景,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适合新型消费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结合消费节庆开展多样化刷卡优惠活动。落实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优化汽车贷款流程,放宽申请条件,合理确定贷款发放比例、期限和利率。丰富绿色智能家居家装等大宗消费领域信贷产品。做好“外卡内绑”“外包内用”移动支付服务。推动个人消费、信用卡等零售类贷款资产证券化,促进盘活信贷存量。
(二)支持保险产品和业务创新。优化升级“沪惠保”“沪家保”“沪业保”“沪骑保”等“沪”系列普惠保险产品,针对特定群体和服务业小微经营主体加大保险保障力度。丰富旅游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等产品供给,扩大商业健康保险直赔服务覆盖面,逐步实现医保商保同步结算覆盖上海主要三级医院。积极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鼓励开发多元化的个人养老金专属产品,创新商业养老金产品。
(三)加强经营主体金融支持。用好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工具,落实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积极开展融资对接活动,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各类经营主体首贷、续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等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基于服务合同预期收益权等无形资产的融资产品,探索开展“门票收益权质押”等融资模式,拓展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质押融资业务和供应链金融。支持服务业和消费领域的金融创新项目申报上海金融创新奖。
(四)强化消费基础设施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对接商圈、商业设施、社区便民服务设施改造提升等消费领域重点项目,在贷款审批条件、期限设置、投放额度等方面加强支持。支持消费基础设施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基础设施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