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王晓慧 北京报道
“以前腿不方便,去法院维权想都不敢想,现在调解员上门调解,还帮着申请司法救助,赔偿款也很快就拿到了!”家住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山格镇的肢体残疾人张伟(化名)说起维权经历,言语间满是感激。
张伟的顺利维权,正是各地践行“总对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守护特殊群体权益的生动缩影,也彰显了我国深化多元解纷改革、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坚实成效。
平和县的基层实践,背后有着坚实的顶层设计支撑。
近日,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残联等20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总对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对全面深化“总对总”机制改革,完善覆盖全面、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分层递进、线上线下的多元解纷格局,推进“总对总”高质量发展作出系统部署,为各类群体维权保驾护航。
基层实践:试点先行,为残疾群众打通维权“绿色通道”
作为福建省涉残疾人“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机制漳州市试点县,平和县自2025年以来,直面残疾群众“出门不便、沟通受阻、维权无门”的实际困境,将“总对总”机制要求与本地实际结合,通过部门联动、服务定制、司法托底同步发力,构建起全链条残疾人维权解纷体系,让法治温度直达特殊群体身边。


过去,残疾群众维权常常要在法院、残联等多个部门间来回奔波,耗时又费力,不少群众因行动不便、不熟悉流程,即便权益受损也只能望而却步。如今,平和县打破部门间的职能壁垒,主动整合解纷资源,将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司法救助等服务打包整合,实现法院与残联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让残疾群众无需多跑路,相关部门就能联动推进维权事宜,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为提升纠纷化解专业性和效率,县残联还联合法院精心聘请14名涉残案件特邀调解员,通过系统培训强化其业务能力和对残疾人权益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推动纠纷化解端口前移,力争将涉残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截至目前,当地已通过该模式成功化解多起涉残纠纷,切实为残疾群众解决了维权难题,赢得了群众广泛赞誉,也为“总对总”机制在特殊群体领域的落地提供了可借鉴的基层经验。据悉,福建省作为全国第一批涉残疾人“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机制试点省份,已累计诉前化解涉残疾人案件1988件,相关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顶层部署:20部门联动,深化“总对总”机制改革提质增效
《意见》的出台,立足新时代矛盾纠纷化解新形势新需求,进一步明确了“总对总”机制的定位、目标与路径,为多元解纷改革向纵深推进提供了根本遵循。
《意见》明确,“总对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全国性行业协会在城乡基层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其核心是通过集成整合各部门和组织解纷资源,依托线上线下方式实现诉调对接,形成横向对接相关部门和组织、纵向贯通省、市、县、乡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网络,充分发挥法院指导调解、诉非衔接、司法保障作用,以及各部门和组织预防化解纠纷的指导职责和职能优势,合力在法治轨道上化解矛盾纠纷。该机制与地方法院“点对点”多元解纷工作、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机制共同构成立体化、多层次、信息化的纠纷解决体系。
针对纠纷化解的关键环节,《意见》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将“总对总”机制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布局,推动资源力量入驻县级综治中心,形成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要完善重点领域纠纷多元共治体系,加大部门间解纷资源共享和联合调处力度,尤其关注涉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纠纷,携手做实“抓前端、治未病”;要加强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委托调解、司法确认等机制,发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作用,促推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要强化保障支撑,将改革纳入各系统重点工作,加强经费保障,拓展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场景,提升纠纷化解质效,为各类企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低成本的解纷服务,促推矛盾纠纷尽早尽小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业、企业内和群众“家门口”。
据悉,2025年以来,“总对总”机制改革已取得显著成效,全国“总对总”调解组织达3.8万家,调解员增至9.6万人,合作单位在法院指导下调解案件98.5万件,前端化解“防线”作用日益凸显。此次20家单位联合发文,进一步凝聚了改革合力,必将推动“总对总”机制在更多领域落地生根,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个群体,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周南 主编:文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