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行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深入推进“外卖统一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3月30日,该局通过公众号向社会公布了该局查处的3起网络餐饮违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
深圳市福田区某某胡辣汤餐饮有限公司经营抽检不合格食品(油条)案
基本案情
2025年11月5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网络餐饮单位深圳市福田区某某胡辣汤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小油条6根(自制)”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小油条6根(自制)(加工日期:2025年11月5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处理结果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40元。
案例二
深圳市宝安区某某凉茶铺(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添加仅用于保健食品原料于普通食品案
基本案情
2026年2月6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网络餐饮单位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深圳市宝安区某某凉茶铺(个体工商户)存在将“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番泻叶用于制售食品“通便茶”,并通过外卖平台销售。
处理结果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对当事人生产经营添加仅用于保健食品原料于普通食品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53.4元。
案例三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某某烧烤店超范围经营冷食类食品案
基本案情
2026年2月2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汕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网络餐饮单位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某某烧烤店在外卖平台销售凉拌菜等冷食类食品,其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不含“冷食类食品制售”。
处理结果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汕监管局依据《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706元,并对其处罚款500元。
该局强调,每一位消费者都是食品安全的监督者。如市民在点外卖过程中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欢迎拨打12315,12345进行投诉。
(作者:深圳特区报&读特记者 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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