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付宝花呗有6500元的账单,不是我花的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你们能帮助我查查吗?”10月13日,于某向周口市公安局金海路派出所值班民警朱豪威求助。
民警检查其支付宝账单,发现在2024年11月19日有3笔账单,共支付6500元。询问于某,其表示时间过去快一年了,对当时怎么刷出去的没有什么印象。民警随即联系收款方得知,他确实是在2024年11月19日将商家收款二维码借给朋友任某以套取花呗额度,并将当日所套取6500元交给了任某。
能不能构成案件?是盗窃,还是诈骗?值班民警立即将这一情况上报刘彦伟所长、史永辉教导员。史永辉带队寻找二维码收款方以及中间相关证人进行调查取证,最终认定任某涉嫌盗窃。通过缜密侦查,锁定任某的活动轨迹,于10月14日凌晨在示范区将其抓获。

据任某交代,他无正常职业,平时自称认识银行的人,靠“帮别人贷款”收取“中介费”。去年11月份,他通过中间人认识了于某,并答应帮其办理10万元贷款。
他带着于某跑了商水几家银行,均未办理成功。眼看“中介费”落空,手头正紧的他动了歪心眼。他掌握了被害人于某银行卡号、银行卡密码、身份信息、手机验证码等关键信息后,以“贷款需要”为由,先后3次让于某“扫脸识别”,并于当日在其朋友谢某处套现6500元。
“那时候我想办理贷款,通过朋友认识了任某,他让我扫脸识别,我还以为是办理贷款需要,也没往心里搁。”于某想起当时的这一细节,感到很后悔。
10月14日,任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从报警求助,到嫌疑人被刑拘还不到24小时,于某和家人对金海路派出所的办案速度大加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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