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在微信群蛐蛐过同事吗?
小心
可能这件事情的后果
比你想的要严重
在微信群辱骂同事
遭公司辞退
翟某于2022年7月7日入职上海某公司,从事数据开发。
2024年10月25日20点31分,翟某在微信群聊中@刘某并发消息:“@刘某CNM,这就是你做的需求文档,口径,关联方式都没有……”
“@刘某CNM,跟你沟通一个排序问题,跟我扯一堆不相关的东西……”
“@刘某 CNM,你不是喜欢开人吗?把老子也开了吧……”
“自己也不反省一下。以为自己他妈的高人一等。智商,情商超群,高人一等。其实就是一个又矮又丑的X子”。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向翟某发出《纪律处罚通知书》,其上载明:经查,翟某存在对公司其他员工进行恐吓、诽谤、人身攻击、敲诈、恶意中伤,造成恶劣影响的违纪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员工手册》第十一章第11.1.7严重损害公司其他员工利益的行为的规定,经公司决定,给予辞退处分。
同日,公司向翟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通知翟某自2024年10月28日起解除劳动合同。
翟某认为其违反规章制度并未达到严重性,且处罚依据的手册并未事前告知,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90,287.45元。
法院判决
在公开群聊中辱骂影响恶劣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法院认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依法依约各自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就自己的主张举证证明。
本案双方争议引发于翟某在微信群聊中的不当言论,公司处《员工手册》《员工纪律管理制度》对翟某该种行为有明确处理规定,公司据此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并无不当。
翟某称其未打开上述文件,但公司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上述文件发布在钉盘以及通过邮箱发送给翟某,翟某主张不知上述文件,本院难以采信。
另从公序良俗上讲,该群聊涉及多人,翟某所使用的文字存在极强侮辱性,在公开群聊中如此发泄情绪辱骂对方,影响确实比较恶劣。
综上,公司因翟某违反《员工手册》相关条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解除与翟某的劳动合同,并无不妥。
故翟某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因辱骂同事
而被处罚、开除的案例不在少数
员工请假回家过年被拒
朋友圈发“他M了X的!”被撤职降级
教育公司人事主管华某,申请请假返乡过年未获批,在朋友圈发布带辱骂性质的图文发泄不满。公司认定其言论造成不良影响,免去其代理主管岗位、降为人事专员并停发岗位补贴。
华某不服,先后申请劳动仲裁、起诉维权,主张员工手册制定程序违法、言论并无不当。仲裁与一审、二审法院均驳回其诉求,法院指出,华某朋友圈辱骂内容超出公众容忍底线,且手册由其参与编制,公司依规调岗处罚合理。
在办公室对女同事大喊“太骚”
被公司辞退
沈阳一名技术专家金某,在办公室当众辱骂女同事,大喊 “你太骚了”“人品有问题”。女同事遭受心理创伤,需专业疏导。公司认定其严重违纪,依规辞退金某。
金某不服索赔近47万赔偿金,辩称 “骚” 是《离骚》这类文学体裁,是他人理解有误。案件历经仲裁、一审、二审。法院查明监控、证人、心理测评等完整证据,指出办公场合当众用该词汇侮辱女性违背公序良俗,行为已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最终两审均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合法,驳回金某全部诉求。
多次在微信群内辱骂下属致其抑郁
法院:侵犯名誉权,公开道歉
北京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因怀疑副总黄某泄露自己行程,在无实质证据的前提下,于公司例会及多个工作微信群多次辱骂对方,称其 “内鬼、叛徒、汉奸”,带动他人跟风诋毁。黄某不堪压力当场割颈自证,后续确诊重度抑郁,遂起诉维权。
东城法院审理认定,工作群受众广泛,王某无依据公开诋毁,侵害黄某名誉权。判决王某在涉事全部微信群公开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同时赔付医疗费2173.43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肆意辱骂、人身攻击他人
包括在网络上公开诋毁
既违背公序良俗
也可能违反企业规章
更有触犯法律的风险
职场矛盾在所难免
一时情绪失控出言伤人
只会让自食恶果
遇事保持克制理性沟通
文明表达诉求
才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正确方式
新民晚报综合申工社、劳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