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庄岸
近日,西宁市城西区医疗保障局通报了6起违规支付医保金的典型案例,追回医保金3万余元。
通报称,为纵深推进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压实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主体责任,严厉整治医保领域各类违规行为,城西区医疗保障局对辖区定点医药机构持续开展监督检查。为切实强化以案为鉴、以案示警、以案促改成效,现将第二季度医保领域违规行为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青海万周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4月,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疑点核查线索,城西区医疗保障局对青海万周大药房开展专项检查,发现其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未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造成冒名购买药械的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规定,区医保局已作出如下处理:一是约谈机构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二是追回违规基金14061.38元;三是按协议约定处以违约金1406.13元。
【案例二】城西区晓明诊所服务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4月,城西区医疗保障局对城西区晓明诊所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日常检查,发现其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规定,区医保局已作出如下处理:一是约谈机构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二是追回违规基金5045.98元;三是按协议约定处以违约金504.60元。
【案例三】青海康药源大药房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4月,城西区医疗保障局对青海康药源大药房有限公司开展日常检查,发现其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未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造成冒名购买药械的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规定,区医保局已作出如下处理:一是约谈机构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二是追回违规基金4641.87元;三是按协议约定处以违约金464.19元。
【案例四】青海德生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4月,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疑点核查线索,城西区医疗保障局对青海德生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专项检查,发现其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未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造成冒名购买药械的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规定,区医保局已作出如下处理:一是约谈机构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二是追回违规基金4307.1元;三是按协议约定处以违约金430.71元。
【案例五】青海和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海湖新区医药超市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4月,城西区医疗保障局对城西区青海和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海湖新区医药超市开展日常检查,发现其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规定,区医保局已作出如下处理:一是约谈机构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二是全额追回违规基金1316.4元;三是按协议约定标准处以违约金131.64元。
【案例六】西宁德善堂康民医药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4月,城西区医疗保障局对城西区西宁德善堂康民医药有限公司开展日常检查,发现其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规定,区医保局已作出如下处理:一是约谈机构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二是全额追回违规基金1173元;三是按协议约定处以违约金117.3元。
各定点医药机构要进一步强化医保基金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主动开展常态化自查自纠工作,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药品购销、医保结算全流程管理。深刻汲取反面典型案例教训,举一反三,坚决杜绝各类医保违规行为。城西区医疗保障局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推动医保基金安全规范、可持续运行。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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