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专题学习贯彻新《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近日,国务院公布第844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新修订条例将于2026年9月20日正式施行。本次条例修订立足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进一步拓展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新增装修自住住房、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等提取情形,完善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机制,优化业务办理时限,补充失信惩戒、数字化建设等制度条款,为新时代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为抓好新规落地实施,2026年8月21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专题集中学习会,会议由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黄水育主持。会上,全体人员对照国务院修改决定,逐项逐条研读条例修订内容,梳理新旧条款差异,围绕缴存、提取、贷款、监督、法律责任等重点业务开展研讨交流,准确把握制度修订背后的改革导向。

黄水育主任就抓好新条例学习贯彻落实提出明确工作要求:一是要坚持新旧条例对照开展学习,不能只学习条例修改部分,要新旧条例对比学习,全面掌握条例全部内容,吃透公积金工作制度底层支撑,避免因对旧条例掌握不全造成理解偏差;二是要强化学习的主动性,开展多形式学习,既要个人主动自学,也要组织团队集体学习,运用多种学习方式,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深入学习,在学习过程中破解实际工作难题;三是要做好示范引领,带动普法宣传,干部职工要做到先学先懂,发挥带头作用,面向公积金缴存人、用工单位管理人员做好普法宣传,推动条例落地执行;四是要注重学用结合,以学习促工作落实,把学习条例和推动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以学促干,通过学好用好条例,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各类现实问题。

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持续深化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统筹开展内部业务培训和面向社会的政策普法解读,对照新条例梳理优化业务流程,补齐制度配套,提升服务水平,把条例各项法定要求转化为为民服务具体举措,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助力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提质增效。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