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指南。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不少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新业态从业者有疑问,没有工作单位,还能缴存住房公积金吗?答案是肯定的。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自愿缴存账户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等政策红利圆自己的安居梦。
据介绍,可办理自愿缴存的人员包括,在清远市行政区域内以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业态等方式就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我国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取得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可按照自愿原则申请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自愿缴存账户。
自愿缴存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自愿缴存人可在规定范围内自行选择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缴存额实行上下限管理,现行标准为:月缴存额最低不得低于204元,最高不得高于6622元。
设立自愿缴存账户时,申请人需向归集银行提供以下材料:《个人自愿缴存开户申请表》一份(现场填写);个人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同胞可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作为身份证明);所选归集银行个人结算账户【自愿缴存人在归集银行设立的个人银行借记卡(一类卡)】;《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一式两份(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一份(现场签订)。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办理账户设立和汇缴业务的流程,具体而言,申请人可携带所需材料前往清远市各委托归集银行网点,申请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自愿缴存账户。每月的汇缴业务,由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月自动进行划扣,无需缴存人申请办理。补缴、封存、启封、基数调整等相关业务,缴存人可根据相关规定选择线上自助办理(“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服务号或“手机公积金”App)或前往归集银行网点现场办理。
此外,针对市民关心的“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限制”的问题,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缴存人及其配偶应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至合同到期后1年内申请提取,逾期不予受理;从最近一次租房提取的次月起,可每月申请提取一次。
南方+记者 邱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