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日报)
转自:黑龙江日报
“真没想到签了字就能拿到钱,心里的石头总算是落地了!太感谢您了!”在大兴安岭呼中区人民法院调解室内,原告谭某清点着刚刚拿到手的19万元现金,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该案源于一起劳务过程中的人身损害纠纷。原告谭某与被告董某共同从事装修工作,因另一被告安某操作失误,导致谭某肋骨等多处受伤,经鉴定为八级伤残。案件进入法律程序后,承办法官迅速启动“法官+庭长”联调机制,深入梳理案情,耐心地释法明理,多次组织双方沟通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方当庭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赔偿款19万元。
这起一度僵持的纠纷,在法官细致专业地调解下得以圆满化解。案结事了,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让司法效率与温度在每一个细节中真实可感。
(张琪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