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多部门联合印发有关实施意见
从有到优,织密老年人权益保障网
遇到“保健品”诈骗、投资理财诈骗,老年人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11月10日,河北省民政厅、省老龄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围绕普法宣传、司法保障、法律服务等方面提出15项具体举措,织密老年人权益保障网,推动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
河北是人口大省,老年人口基数大。近些年,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涉老纠纷日益复杂多样。如何有效预防纠纷、快速化解矛盾、有力打击侵权、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本次发布的实施意见把风险预警和法治教育摆在首位,从源头防控筑牢“第一道防线”。
实施意见提出,定期开展涉老领域形势分析,推动线上大数据监测与线下网格化排查相结合,聚焦养老消费、保健养生、金融理财等高风险领域,力争早发现、早干预。同时,提出落实普法责任制,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纳入普法清单,提升老年人依法维权能力,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为打通老年人维权“最后一公里”,实施意见提出畅通涉老诉求受理渠道,构建纠纷多元化解体系。
河北省将加强12368、12309、12348等服务热线对接联动,实现老年人诉求的全流程管理。特别是对涉及老年人婚姻家庭、房产确权、人身伤害等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咨询或者投诉举报,依法及时受理、核查、处理和反馈。
在基层,河北省支持村(居)委会、社工机构、志愿者等在日常生活中发现侵权线索,及时协助老年人维权。
在纠纷化解方面,河北将构建涉老纠纷多元调解体系,依托基层矛调中心、综治中心等平台,联合调解员、网格员、新乡贤等力量,推动家事纠纷就地化解,力争从源头减少涉老诉讼案件。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实施意见在司法保障方面推出多项创新举措。
人民法院开辟涉老诉讼绿色通道,通过上门送达、上门询问等,为行动不便老年人提供便利。
检察机关加强涉老公益诉讼,围绕食品药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反诈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并对诉讼能力较弱的老年人追索扶养费、赡养费案件,依法支持起诉。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盗窃、诈骗、虐待、遗弃等侵害老年人权益的犯罪,全力追赃挽损。
实施意见特别提出,增强法律服务效能,提升老年维权服务质量。
河北省将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加强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完善法律服务网无障碍功能,推出大字版、语音读屏等服务,弥合“数字鸿沟”。
同时,加大涉老法律援助力度。对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接受社会救助或者司法救助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老年人权益保障涉及多部门、多领域,必须形成合力。实施意见促进建立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推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动处置,共同应对老年人权益保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有关专家指出,河北此次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既是对国家层面指导意见的落地细化,也是结合本省老龄化实际推出的系统性应对之策。从普法到调解,从司法到服务,一张覆盖城乡、响应迅速、保障有力的老年人权益保护网正在加速织就。(记者高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