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机对谈》系列介绍
这个时代最有趣的相遇,正在人与机器之间发生。
我们习惯将AI视为工具,指挥它、使用它、评判它。但偶尔,当我们停下脚步,认真阅读一段AI生成的文字,会发现它并不只是信息的堆砌,而是一种陌生的“智能”在尝试理解我们的世界。它有逻辑,有结构,甚至有某种“风格”。这正是《人机对谈》想要捕捉的瞬间。
在这个系列里,每一个话题都将呈现两篇文章:一篇来自AI,带着数据的广度、算法的理性与它特有的“冷静”;另一篇带着人类的经验、情绪与思考。我们面对同一个命题,各自落笔,然后并置在一起,看看当人类的“不完美表达”遇上机器的“完美算法”,会照见什么?
或许是思考的边界。或许是表达的另一种可能。
欢迎你来到这场对谈。
民间投资是经济增长活力的“晴雨表”。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有效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不仅是稳住经济基本盘的需要,更是培育新质生产力、优化经济结构的长远之策。破解“不敢投”“不愿投”“不能投”的困局,关键在于通过制度创新和精准施策,为民间资本注入“敢投”的底气、打开“能投”的空间。
一、破壁垒、拓领域,让民间资本“能投”
拓宽准入领域是激发民间投资的前提。当前,部分垄断行业和新兴领域仍存在制约民间资本进入的“玻璃门”。要严格落实促进民间投资相关政策,在铁路、能源管网等传统壁垒较高的领域,明确民间资本参股比例,确保机会平等。要紧跟科技变革步伐,主动向民间资本开放低空经济、商业航天、人工智能等新赛道,支持民营企业牵头承担重大技术攻关任务。政府要加快梳理并发布重大项目建设清单和产业机会清单,推动“项目找人”向“人找项目”转变,让民间投资有门可入。
二、强法治、优服务,让民间资本“敢投”
稳定的预期和公平的环境是民间投资敢于出手的定心丸。首先要强化法治保障,全面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将平等保护产权、公平参与竞争的原则落到实处,坚决整治“新官不理旧账”、拖欠企业账款等政务失信行为。其次要优化执法监管,杜绝环保、安监等领域“一刀切”式的层层加码,为政策调整设置合理过渡期,避免因政策摇摆挫伤市场信心。此外,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要向民营企业释放更多善意,严格落实工程采购项目预留份额给中小企业的规定,提高预付款比例,以真金白银的订单为民间投资托底。
三、畅渠道、降成本,让民间资本“愿投”
融资难、融资贵是长期悬在民间投资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要打通金融血脉,必须发挥政策合力。一方面要用好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分担银行风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另一方面要创新投融资模式,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基础设施REITs盘活存量资产,形成“投资—运营—退出—再投资”的良性循环。各地还应积极搭建“线上+线下”融资对接平台,通过常态化路演,让金融活水精准滴灌优质项目。
四、引方向、促转型,让民间投资投向“新投”
激发活力不仅要解决“量”的问题,更要引导“质”的提升。要鼓励民间资本跳出传统路径依赖,向实向新而行。一方面,对投资于工业母机、生物制造、量子科技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民企,要在数据、应用场景、人才服务等创新要素配置上给予倾斜。另一方面,要敏锐捕捉科技赋能新消费产业革命的机遇,鼓励民间资本聚焦零食与功能型食品、宠物、美妆个护、智能家居、珠宝首饰、潮玩、运动科技、茶饮茶食等具有科技含量的消费单品,支持企业利用人机交互、智能传感、先进材料、边缘计算、近场通信、增强现实等技术重构“人货场”,在消费升级中发现新增长点。对传统制造业的智能化、绿色化改造,要纳入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支持范围,推动产业升级与投资增长同频共振。
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是一项系统工程。唯有搬开压在民营企业心头的“石头”,铺平要素保障的“路子”,撑起法治保护的“伞子”,才能真正让民间资本从“想投”到“敢投”,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不竭的源头活水。
*本文由AI创作
民间资本是趋利的,民间投资不振的核心是机会太少和风险太大。二十届四中全会不仅强调了继续在关键领域的自主科技创新的价值,更突出强调了科技成果赋能传统产业、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的意义。因此,各地营商环境优化在当前的一个重要任务是改变机会面。我是在这个意义上倡导可以惠及更多企业更多品类和更多发展空间的新消费产业革命。因为在使用丰富的科创资源赋能新消费场景需要上,只有新消费产业革命才能提供如此多的单品革命机会和如此宽广的商业空间,否则要么门槛过高,要么参与者过密而形成过度内卷——任何一个地方非推行新消费产业革命而不可能扭转机会空间过窄的局面。
民间资本是实际的,如果欠债不还已经形成了基本局面,那么商业信用就崩塌了,如果欠债的是政府和国企,那么社会公共权威的信用就存疑了,但如果欠债可以用行政推动的方式去做,那么也可能成为一笔糊涂账。因此,当前的还债适合重视用司法审判机制集中一段时间来做旧债认定,用一套特殊的国债启动基金加三角债清欠链机制来集中清理,把穿透性的数据技术纳入裁判执行体制,设定有限的时间段,务求年内大成。
中央应出台鼓励民间投资的技术性经济政策,对于企业盈利后用于投资、扩大投资、进行新投资和融资进行新技术项目、新消费产业项目投资的项目,实行明确的免税减税政策,国资配套投资政策。对于鼓励性的产业进行投资的,减免税力度和配套投资力度、融资支持力度可以更大。对于公司,包括上市公司税后分红、变现退出资金用于直接投资的,可以实行适当的退税鼓励政策。总体而言,对于新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水准,应该考虑降低到一个比较有触动的幅度,比如18%—20%。与投资配套的减税降费政策,对拉动民间投资会有更加直接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