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本土零售龙头欢乐爱家超市,在当地拥有超过50家连锁店面,业务涵盖商超、房地产、酒店、食品等领域,近期却因其发行的“天中行卡”兑付问题陷入漩涡。
多名当地居民及前员工向红星新闻反映,他们在欢乐爱家办理的“天中行卡”突然无法正常取现,卡内少则十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资金无法取出。“最高时利息达到8厘,后来降到5厘、3.8厘,可以随用随取,但现在不让我们取了”。
该企业多名在职及离职员工称,这张“天中行卡”并非普通购物卡,而是一张可以存钱、生息的“利息卡”,多年来已被当作“类银行卡”使用。
8月27日,红星新闻记者致电欢乐爱家官方电话,工作人员表示,关于退款时间无法给出具体答复,“公司暂时遇到问题,需要过渡一下。”驻马店市商务局工作人员称,此事已在处理,“这不是一家两家,牵涉到千家万户,而且还存在集资的情况。”

▲欢乐爱家超市
欢乐爱家超市拥有连锁店面超50家
前员工指“天中行卡”存钱生息
据欢乐爱家官网,欢乐爱家集团公司于2000年8月26日由王海周创立。王海周现任集团董事长、总裁。集团注册资金7000万元,下辖6家子公司,业务涵盖连锁商超、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酒店运营、食品研发等领域。其中欢乐爱家超市自营连锁店面53家覆盖河南省驻马店市两区六县,经营面积36万平方米,员工4000余人,年销售额18亿元,服务辐射600多万人口。
魏女士曾是欢乐爱家超市的员工,2018年离职。她告诉红星新闻,最开始超市将员工的工资发到一张红色卡片上,“公司说里面的利息比较高。”魏女士说,这张卡可在该超市各门店的服务台存取现金,“拿现金去存也行,把钱打到指定账户也行。纸质存单上标明了利息、本金及存款金额”。她累计存入约40万元,目前仍有33万元余额无法取出。

▲欢乐爱家此前发的如意卡,前员工表示工资均发在该卡里面
离职后,魏女士并未将钱从“天中行卡”取出,超市又为她更换了其他颜色的卡,“红的、黑的、蓝的都有,统一叫‘天中行卡’,外面没有名字”。魏女士还称,该卡利息的调整从未正式通知过他们。“中间调了好多次,他们也不通知我们什么时候调整、调整的范围是啥。你去存钱时,问了他们才会说,不问则不说”。
杨女士在欢乐爱家工作了十余年,2023年离职。她告诉红星新闻,超市先后发行过三种卡——如意卡、吉祥卡和鸿运卡,均为工资卡或储值性质。“如意卡是之前的工资卡,可以存钱,公司会把工资打进去。后来换成了吉祥卡,公司宣传家里不用的钱或工资可直接存进去生息。”杨女士说,目前月息大约是1万元给38元利息。
杨女士称,该超市经营范围很广,有酒店、珠宝、商场、房地产,“很多商超都是自己盖的房子。我们在里面上班十几年,从来没有拖欠过工资”。正是这种信任,让她和许多同事把积蓄存了进去。
多名用户卡内余额数十万
该卡被当作“类银行账户”使用
多名用户向红星新闻记者提供了该卡的照片,如意卡上写有“如意卡”字样和欢乐爱家超市。而蓝色和黑色的卡片均没有任何明显标志。杨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蓝色的是吉祥卡,黑色的是鸿运卡。

▲欢乐爱家此前发的鸿运卡
用户马女士向记者提供了一张“天中行凭证(充值单专用)”,显示其充值了3400元,卡内余额为111174.54元,卡类型为吉祥卡。“出事第二天,超市统一让我们到财务办公室拍照留存系统内的余额,统计人数和每个人的身份信息”。
随后部分用户被要求填写一份欢乐爱家超市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债权申报登记表,马女士在上面填写的个人信息及其他情况,表格末尾显示其债权本金为111095元,债权利息为488.73元。
马女士并非超市员工,但其妹妹在欢乐爱家上班。她告诉红星新闻,2016年左右,通过妹妹办了一张吉祥卡。“刚开始是员工内部可以用这个卡存取,后来管理人员通知说家属也可以办”。
她第一次通过工商银行转账存入20万元,此后又多次在柜台存取现金,目前卡内仍有11.3万余元无法取出。马女士说,8月14日接到朋友电话后去取钱,“被告知业务停办,账上没钱”。她随后报警,“110到场后说政府已经介入了。”
用户胡先生向红星新闻记者提供了余额凭据,这是他在收到通知后前往欢乐爱家超市办公室,在电脑上拍下的,他有两张吉祥卡,一张余额为50多万元,另一张余额为20多万元。胡先生说,存了这么多年,突然无法取现,自己多年的积蓄几乎都在卡里。
另一名用户周先生也向记者提供了余额照片,上面显示他卡的类型为鸿运卡,其中一张存储余额和利息余额加起来一共是27万多元,另一张卡的余额共计为40多万元。
周先生称,他曾在欢乐爱家做保安,工资也存入其中。“2016年左右,我不在欢乐爱家干的时候也没有退卡,当时的利息还是8厘,公司说这个卡以后不用退了,可以随用随取。后来利息降到5厘,现在3.8厘。但是现在不让我们取了。”
当地已成立处置工作专班
公司称暂时遇到问题需要时间过渡
8月27日,红星新闻记者致电欢乐爱家集团公司官方电话,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关于“天中行卡”何时能够退款,目前无法给出具体的答复。“有消息的话会发通知或公告,具体的时间我也无法保证。”
“公司暂时遇到一些问题,需要过渡一下。”工作人员称,目前当地政府已介入这个事情,一直协助指导处理此事。“现在就是这种情况,只能对企业有信心,给它一点时间。”
红星新闻记者致电驻马店市商务局,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已在处理,目前高度重视。“这不是一家两家,而且还存在集资的情况。”
记者获得的一份落款为市爱家超市稳定运营和问题处置工作专班的公告显示,市稳定运营和问题处置工作专班已进驻爱家超市,监管资金合规使用,依法依规办理群众诉求,稳定超市运营。如有问题,请到爱家超市经营网点各专班派驻工作组如实反映登记。公告落款时间为8月21日。

▲市稳定运营和问题处置工作专班已进驻爱家超市,监管资金合规使用
多名用户向红星新闻提供的《天中行卡章程》显示,该卡由欢乐爱家超市有限公司与银联商务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联合发行,具备开户储值、续存、消费等功能。
8月28日,红星新闻记者从银联商务有限公司驻马店分公司获悉,上述所谓《天中行卡章程》系欢乐爱家单方面印制,银联并未与对方合作,目前正在收集材料证据,准备起诉对方。
多名用户反映,该卡可以存款、取款、计息,欢乐爱家长期扎根驻马店,拥有大量实体门店和本地消费者基础,加上此前多年存取正常,这一模式从“内部福利”逐步扩展为半公开的“理财渠道”。
8月16日,欢乐爱家在官方公众号发布一封致广大消费者公开信,称近期受多重因素影响,企业经营出现阶段性压力,给大家消费体验带来影响,深表歉意。但倒闭和停业均为不实消息。公司将优化购物卡阶段性履约方案,相关细则另行专项公告。
另一份公告中,欢乐爱家称自2026年8月17日起,超市门店恢复购物卡余额抵扣消费并执行阶段性履约规则:单笔消费金额内,最高30%额度可使用购物卡余额抵扣,剩余款项可自选其他支付方式。即消费100元,可使用购物卡余额抵扣30元。
但多名用户告诉红星新闻,他们需要的是将卡中的钱退回,而非消费。他们已填写债权登记表,内容包括姓名、电话、身份证号、银行卡号、余额及利息。
27日,红星新闻记者致电欢乐爱家集团公司创始人王海周,但电话一直未能接通。
律师分析:
如符合“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特征或涉刑案
公众应警惕非金融机构产品风险
陕西汉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魏桢培律师认为,本起事件或已上升至刑事层面,欢乐爱家发行的“天中行卡”虽名为购物卡,实则具备存钱、计息、随取随存的银行核心功能,且发行对象已从内部员工扩展至家属及社会不特定公众,若最终调查认定其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的四个特征,则超市方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相关责任人或面临刑事追责。
此外,从消费者权益角度看,企业单方推出“30%余额抵扣消费”方案属于债务履行方式的强制变更,不能对抗持卡人要求货币清偿的法定权利。在专班介入后,企业应尽快制定公平兑付方案而非变相强制消费。此案也警示公众,任何非金融机构承诺固定高息且可随时取现的产品,均不受存款保险保护。
魏桢培律师指出,若以“购物卡”之名行“吸储”之实,逾越法律边界必受规制。而面对高息诱惑,公众须谨记“非金融机构不保本、高收益必伴高风险”的底线原则。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斐然表示,根据最高法非法集资司法解释,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需要同时满足四个法定条件,即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和社会性。
从非法性上看,欢乐爱家是商超企业,没有银行业吸储牌照。“天中行卡”名义是储值购物卡,但实际功能却包括现金存入、转账存入、柜台取现、按月计付利息,充当类银行存款账户,以购物卡外壳做吸收资金工具,属于借用合法经营形式吸收资金。
从利诱性看,该卡历史月息最高8厘,后降到5厘、3.8厘;出具存单,明确本金、利息,承诺随存随取、还本付息,符合利诱性特征。
从社会性层面看,该卡最初仅限内部员工,后续允许员工家属办理,扩散到普通社会群众,不再局限于单位内部特定人员,已经扩大到社会不特定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