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女士:商家说钱不是他们扣的,是平台那边扣的。我又去找平台,平台一直机器人在回复。
荆女士因此在金额上和商家、平台产生了消费纠纷。荆女士称,她在直播间看到的价格、“先用后付”实际扣款时和商家给荆女士发去的订单实收价格均不一致。
张先生:我认为,这个到期的支付宝会直接扣除掉了,结果是产生了平台关联金融的另外一笔欠单。过了还款的时间,就有了违约金。
记者注意到,截至目前,多个主要电商平台都已接入“先用后付”功能。一定程度上,这一功能确实有效提升了消费意愿,实现平台、用户与商户多赢。在消费者看来,“先用后付”补上了线上消费与实体消费相比,不能免费试用的短板。而有电商店主表示,接入“先买后付”功能后,商品销量增加超过30%。可以说,“先用后付”确实起到了促消费的作用。但与此同时,也助长了一些消费者的不理性消费。
有消费者告诉记者,“先买后付”带来的“无感”消费虽丝滑,却也可能陷入“无感”负债的烦恼,在不知不觉中累积的消费高出了自身的承受能力。
“先用后付”消费风险要先知
记者了解到,“先买后付”背后运行模式主要可分为赊销服务和消费信贷两类。国内“先买后付”更多瞄准提升消费意愿,因此第一类模式居多,但也有部分“先用后付”属于消费信贷。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研究员 刘彪:老百姓以为占了一个便宜,先买晚一点付,实际上它不知道这是信用支付,如果逾期支付是有利息的,所以很容易产生纠纷。不同于大家使用信用卡,电子支付有时候就忘掉了。但它往往是打了一个擦边球,没有尽到合理的提醒义务。第一用这个的时候可能会产生利息,它没有提醒;第二用完之后开始产生利息或即将产生利息了,它没有尽到提醒义务。
刘彪建议,有关部门要在促消费和强监管两方面做好平衡,首先要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刘彪:在进行先用后付这项功能的时候,平台是否有足够的提示。如果产生了高于本金的利息,是否也要尽到提示义务。如果利息已经达到比较高的程度了,是否有一个更好的妥善的解决,而不是默认让利息不断滚动,我觉得这些是可以更好完善和改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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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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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包海多
主 编:李 超
审 核:徐宏任
统 筹:马长庆
监 制:李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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