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餐厅,外卖包冒充现做?!” 某地,一家号称现做现卖的网红餐厅,被曝后厨直接拆外卖包装倒盘,端上桌假装刚出锅。顾客花着现做的价钱,吃着外卖的货色,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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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案发当天,梁先生和闺蜜相约去某地超火的网红餐厅打卡。
店铺环境妥妥的“ins风”,菜品价格也不算便宜,主打“现做现卖”,还号称“食材新鲜,绝不复热”。 一坐下,梁先生就被餐厅的氛围感折服,手机拍照根本停不下来。
等了将近半小时,主菜终于端上桌。
可刚尝一口,梁先生就觉得不对劲:这道“招牌黑椒牛柳饭”,味道怎么和他点外卖时几乎一模一样?!
他顿时起了疑心,正巧遇到隔壁桌一位自媒体博主偷偷直播,镜头无意间拍到后厨门敞开——只见店员直接撕开外卖包装,把一份份已经封好的餐食倒进盘子里,再简单装饰一下,几分钟就端了出来!
梁先生当即瞪大眼睛,心里狂吐槽:“用外卖冒充现做?
这真的不是在糊弄消费者吗?” 他当场找来店员理论,对方却一脸无所谓:“先生,这种操作行业里很常见,大家都这么干。” 梁先生瞬间感觉脑子有点转不过来:“花了两百多吃外卖,还比点外卖贵一倍?!” 争执引来餐厅老板,老板态度更强硬:“我们采购统一标准餐食,加工环节都是合规的,哪有那么多现炒?
大家都明白,这就是行业潜规则。”
这件事一出,网友炸了:
“去网红餐厅吃的是包装?!” “外卖翻盘装现做,这不是明摆着坑人吗?” “以后谁还敢去打卡?!”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这种“网红餐厅用外卖冒充现做”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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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核心争议:餐厅用外卖套餐冒充现做,消费者权益是否被侵犯?
根据《民法典》规定,经营者应当真实、全面告知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不得实施欺诈或者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在本案中,餐厅明码标价,宣传“现做现卖”,但实际却用外卖成品进行二次加工,明显与宣传不符。
消费者因此做出消费决策,结果遭遇“货不对板”,这已经涉嫌误导。
专业人士这样看:
如果餐厅宣传为“现做”,却用外卖成品冒充,消费者完全有权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要求退赔。 餐厅方面辩称“行业都这样”,但这种“行规”绝不是逃避责任的挡箭牌。
只要消费者权益受损,经营者都要承担责任。 另外,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餐厅明知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还可以主张“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
最终,经过多方协商,餐厅同意为受影响顾客全额退款,并公开承诺整改厨房管理。老板也不得不承认:“以后宣传和实际一定要一致,不能再糊弄消费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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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餐厅表面风光,背后操作却让人防不胜防!外卖翻盘冒充现做,本是天经地义的诚信,却成了某些商家眼里的“套路”。 谁能想到,辛辛苦苦排队打卡的美食,竟然只是外卖二次包装?有网友热议:
“以后吃饭要先去后厨查包装?” “难怪网红餐厅都火不长,套路太深了!” “行业都这样?不是更该管一管吗!”
作为专业人士,必须提醒: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必须受到保护,任何“潜规则”都不是违法行为的借口。只有经营者自觉守信,监管部门严格执法,才能让餐饮市场真正透明、放心。
对于此案您怎么看?欢迎您留言谈谈。
声明:本文内容基于真实案件改编,当事人姓名及相关信息均已进行匿名化或虚构化处理,旨在保护个人隐私。文章仅以案例形式为大众提供法律知识普及,不构成任何法律建议或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