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1日讯 东湖高新(600133.SH)近日披露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到期失效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从2024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19日。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已届满,因此本次发行方案已到期自动失效。
东湖高新表示,本次发行方案到期失效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未来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状况,制定相应的资本市场融资计划。如公司未来有新的融资计划,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东湖高新2024年7月23日晚披露的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1,628.43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有息负债。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7.87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联投资本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2,895,078股(含本数),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数4.96%,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发行对象为联投资本,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联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前,建投集团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68,650,05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82%,天风天成资管计划作为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13,473,20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6%,建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82,123,26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7.08%。湖北省国资委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建投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湖北省国资委。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024年,东湖高新营业收入为33.67亿元,同比下降77.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8亿元,同比下降51.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62亿元,同比增长13.0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6亿元,2023年为-22.90亿元。

2025年前三季度,东湖高新营业收入为16.47亿元,同比增长32.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76亿元,同比下降65.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0.57亿元,同比下降68.4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0亿元。

东湖高新2021年4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02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公开发行15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550万张,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50,000,000.00元(壹拾伍亿伍仟万元整),扣承销费用、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2,820,754.72元(不含税金额)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共计人民币1,537,179,245.28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1年4月19日出具了《验证报告》(众环验字〔2021〕0100025号)。
东湖高新2019年9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2020年5月募集配套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徐文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25号)核准,公司向徐文辉、邵永丽、上海久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久泰投资”)发行股份28,022,968.00股(发行价格8.465元/股),并向徐文辉、邵永丽、久泰投资、吉晓翔、陈宇支付现金181,300,558.00元,购买其持有的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欣环境”)70%股权。2020年5月1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666,663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999,980.64元。扣除本次发行财务顾问费及承销费用人民币8,174,999.75元后,本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211,824,980.89元。